当前位置:首页 >>会务信息 >>通知通告

南阳市工商联工作规则(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3 4202次阅读

分享到:0


南阳市工商联工作规则

(试行)

 

为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依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商联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制度

本会实行工商联代表大会、执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执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以通信方式召开。

(一)代表大会

1、主要任务:

⑴听取和审议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⑵选举执行委员会;

⑶讨论决定工商联重大事项。

2、时间安排:工商联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根据省工商联、市委统战部的意见具体安排。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3、参加人员:全体代表。

4、会议组织:代表大会由执行委员会召集。大会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二)执委会议

1、主要任务:

(1)传达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2)听取和审议常务会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工作任务;

(4)有关人事任免。

2、时间安排:执委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3、参加人员:全体执委。

4、会议组织: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专职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三)常委会议

1、主要任务:

(1)决定执委会议召开的议程、日程;

(2)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有关人事任免;

(4)讨论通过其他事项。

2、时间安排: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参加人员:全体常委。

4、会议组织: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专职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四)主席会议

1、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2)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3)通过常委会议召开的议程、日程;

(4)讨论通过其它事项。

2、时间安排:一般在执委会、常委会召开之前召开,其他可根据需要召开。

3、参加人员:主席、副主席、副调研员。

4、会议组织: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专职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五)主席办公会议

1、主要任务: 

(1)研究讨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研究通过市工商联代表大会、执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召开的议程、日程(草案),审议提交会议的文件和其他事项;

(3)研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研究批准设立市工商联行业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等直属商会组织;

(5)研究市工商联年度财政预算,确定办公经费使用计划,及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安排;

(6)研究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决定;

(7)研究、解决下级工商联请示的重要事项;

(8)研究需要主席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参加人员:主席、驻会副主席、副调研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机关有关部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4、会议组织:由主席或主席委托专职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5决策程序:

(1)议题确定和预告。会议前先由班子成员根据所分管工作提出会议拟定议题;议题确定后,至少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其他成员预告。无特殊原因,任何人都不得在会上提出临时动议议题。

(2)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会议议题确定后,分管的班子成员或提议人会前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准备好拟办意见。

(3)酝酿讨论。参加会议人员要围绕议题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席末位发言制,即主席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4)形成决议。主席会议要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

(六)会务工作会议

1、主要任务:

(1)各部室汇报、总结工作,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2、时间安排:每月召开一次。

3、参加人员:主席、驻会副主席、副调研员、各部室负责人。

(七)其他会议

各部室每年召开的各种专业性会议,应由承办部室提前提出会议方案,报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临时召开的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

3、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

4、上级工商联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5、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科学管理及其他有关知识;

6、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1、集中学习。每月学习原则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周二(或周五)下午。如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可随时安排。

2、自学。提倡业余时间搞好自学,自觉记笔记、写心得。

(三)学习要求

1学习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每次集中学习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办公室指定人员做好记录

2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因故未能参加学习需事先请假,并进行补课补学。

3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集体学习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不会客、不接打手机、不随意议论、不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

三、办文办会制度

(一)办文制度

1、综合性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由办公室拟稿,经办公室主任把关、分管副主席审阅后,报主席阅批或签发。

2、单项业务性工作的文件(信息)和领导讲话稿,由相关部室拟稿,部室负责人核稿,报分管副主席阅批或签发,交办公室核发。

3、文件的密级由有关部室负责人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规定确定文件密级;文件的急缓程度由有关部室负责人认定,以切实提高文件运转效率。

4、收到的文件和函件等,办公室应及时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阅示及有关部室办理。阅办及承办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集中归档。

(二)办会制度

1、召开各类综合性会议(活动),由办公室牵头,各部室共同搞好会务工作,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2、召开单项业务性工作会议(活动),由有关部室会同办公室共同搞好会务工作。

四、调查研究制度

(一)制定调研计划。每年年初由组宣部组织制定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明确调研任务,每名班子成员至少牵头完成一个调研课题,主持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确保调研时间。驻会领导每年要按照有关要求集中一段时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三)注重调研实效。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主题,有针对性地选好调查点和调查方法,深入基层工商联、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了解真实情况,提出能够解决问题、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要注重调研之前对相关问题涉及理论及政策的把握和现实状况的梳理分析,使调研活动有的放矢。

(四)注重调研成果运用。每次调研后形成的调研报告,都要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政策、改进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依据,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重点调研课题研究成果要报市委统战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搞好统筹安排。要统筹安排调研的时间和地点,避免短期内对同一内容重复调研,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县市区调研,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市区、一个商会、一个企业、一条线路调研。

(六)减少陪同人员。市工商联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不含司机、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商会人员),县(市、区)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驻会领导到基层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不含司机、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商会人员),县(市、区)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到县(市、区)调研时,调研点所在的乡镇(街道)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需要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及商会人员参与调研的,应合理安排人员。

(七)简化接待工作。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做到轻车简从。调研时,不迎送,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安排接见合影,严禁接受宴请,严禁收受纪念品或土特产,严禁参加与调研无关的参观游览。注重节俭简便,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人数较少时可安排桌餐,按位、定量上菜,不上高档菜肴,一律不上烟酒,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或不陪餐。不接受超规格住宿用房安排,房间不摆放香烟、鲜花、水果。一律按规定缴纳食宿费。

五、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制度

(一)县(市、区)工商联召开代表大会,会领导出席并致辞,举办的一般性会议或活动,会领导原则上不出席。

(二)直属商会召开成立大会、代表大会,举办公益慈善活动、集体学习活动,会领导可出席并讲话。

(三)常委以上企业举办的公益慈善活动、集体学习活动,会领导可出席并讲话。

(四)友好单位、异地南阳商会邀请会领导出席会议或活动的,有对方邀请函,会领导可应邀参加。

(五)未经批准,会领导一律不出席与分管工作无关的活动;原则上不参加工作对象以个人、企业或商会名义组织的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开幕式、展览、庆典等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参加的,按程序报主席审批。

(六)会领导出席会议或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报主席批准后统筹安排,并登记备案。

(七) 主席(党组书记)出席会议或活动,原则上由分管副主席陪同,相关部室准备文字材料。其他驻会领导出席会议或活动,原则由分管部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陪同,并准备相关文字材料。

(八)会领导出席会议或活动,应自备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有需要可搭乘企业交通工具,但不许单独指派、专程接送;一般不在主办单位或企业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留下用餐的,可由活动主办方或接待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在职工餐厅、企业食堂、会议餐厅安排工作餐,用餐人员按标准缴纳伙食费。

(九)会领导出席会议或活动,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搞寻租、搞利益输送

(十)会领导不得以市工商联(总商会)领导身份接受私人邀请参加任何会议或活动,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企业举办的营利性会议或活动。

六、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

(一)轮值工作安排

1、轮值由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流担任。

2、每周由1名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进行轮值,轮值期间在机关坐班1至2个工作日。

3每年年初,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兼职副主席(副会长)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轮值时间安排并提前送达

4、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单位设立联络员1名,以便及时保持联络,确保完成轮值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轮值要求

1、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因故不能参加当周轮值工作的,需按规定提前向市工商联办公室报备。

    2、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期间参与市工商联机关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