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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3 420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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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

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我市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其中,既有南阳本土成长起来的企业家,也有到南阳扎根落户、创新创业的外地籍企业家。同时,一部分南阳籍企业家也走出南阳,到全国各地发展。这些宛商精英,以自己的勤劳智慧和拼搏进取精神,不仅实现了创业梦想,而且带富了一方群众,在不同行业创出了显著的业绩,在南阳、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华丽篇章。

为调动这些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作用,为促进南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研究决定,于近期启动开展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南阳市委统战部             南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4月18日


 

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

表彰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要求,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认真总结和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培育一大批优秀宛商,大力激发广大企业家投资南阳、建设南阳的热情,进一步带动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南阳转型跨越。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1、参评人须为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既包括南阳本地的企业家,也包括到南阳扎根落户、创新创业的外籍企业家;同时还包括走出南阳、到异地地发展的南阳籍企业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失信行为,本人在企业所在地党委统战部牵头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中被评为B级以上。

3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较强,所领办企业规模较大、代表性较强、成长性好,2017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10%,且主要经济指标在企业所在地或同行业中位居领先位次,为推动南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异地发展的宛商还应热心南阳发展,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宣传推介南阳,为南阳招商引资工作穿针引线、牵线搭桥,或已返乡创业,在南阳投资兴业并取得一定成效。

4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社会形象好。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

  长:刘树华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常务副组长:朱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李敬铎  市工商联主席

        刘红跃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学军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魏剑理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军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敬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魏剑理(兼),办公室成员:李明克(市委统战部经联科科长)、邓书敏(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邹粤(市工商联经联部部长)、宋淼(市工商联组宣部部长)。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具体负责活动筹备、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学军,成员:李明克、宋淼、张帅(市工商联科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活动方案策划;

(2)负责督导各工作组落实承办任务。

2、评选表彰组

组长:魏剑理,成员:邹粤、李冀(市工商联主任科员)、王跃东(市工商联科员)。

工作职责:

(1)负责与各县市区工商联、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异地河南(南阳)商会的对接、沟通和联络;

(2)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3、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军,成员:邓书敏、张功勋(市工商联科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2)负责相关媒体的联络邀请。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程序及办法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各异地河南(南阳)商会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推荐。同时,参评人所在企业党组织需签署意见并盖章。

被推荐的参评人须按要求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表彰组提供以下材料:

1、《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推荐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参评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2017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5、资质认证证书、获奖证书(市级以上)复印件。

6、当地党委统战部出具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考评结果证明。

7、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主要包括参评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

评选表彰组电话:0377-63398096,传真:0377-63399108,电子邮箱:nygsl@126.com

(二)评选步骤及办法

1、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工商联、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各异地河南(南阳)商会按要求推荐人选。完成时间:4月20日—5月10日。

2、确定初步人选名单。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完成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3、实地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记者组成若干考察团,深入初步人选所在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参选人事迹。完成时间:5月21日-7月31日。

4、网络投票。活动领导小组确定正式人选名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微信公众投票。完成时间:8月1日—8月30日。

5、评委会评审。网络投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才办、市商务局、市招商局等单位领导组成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以网络投票占比20%、评选委员会打分占比80%的比例综合计分,评出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入围名单,然后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成时间:8月31日—9月10日。

6、颁奖表彰。公示结束后,领导小组确定评选出的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名单,并在第十四届张仲景医药文化节举办期间公开予以命名表彰。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拟评选杰出宛商、优秀宛商各30名左右。各单位在组织推荐时,要统筹兼顾各种类型人选,做到既坚持标准,又应推尽推,真正通过活动把宛商中的优秀代表发掘出来。

2、评选活动坚持公益原则和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企业参加,不得向参评人或所在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3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网络投票环节实施任何违规“刷票”行为。一经发现,通过刷票机或其他途径刷票作弊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附:首届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推荐表

宛统〔2018〕16号杰出宛商优秀宛商评选活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