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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侨办、市工商联关于关于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2 226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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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外侨办、工商联(总商会)、直属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大招商、招大商和“走出去”战略,落实我市“一改双优”活动精神,积极推动我市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将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PEC商务旅行卡基本情况
    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经济体)商务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便利区域内商务人员往来所创立的特殊旅行证件。
    1、APEC经济体3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有效护照在3年内随时进入相关经济体境内。
    具体为:中国香港(HK)、中国台北(TPE)、俄罗斯(RUS)、澳大利亚(AUS)、新西兰(NZL)、文莱(BRN)、印度尼西亚(IDN)、韩国(KOR)、菲律宾(PHL)、马来西亚(MYS)、泰国(THA)、日本(JPN)、新加坡(SGP)、越南(VNM)、智利(CHL)、秘鲁(PER)、墨西哥(MEX)、巴布亚新几内亚(PNG)。其中,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2、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2个月。
    3、持卡人享有快速通关便利。
    二、申办条件
    1、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人员;
    2、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
    3、民营企业人员;
    4、地方国有企业人员;
    5、根据有关规定,合资、外商独资或港澳台企业人员暂不能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
    三、申办程序
    1、申请人所属企业向南阳市外侨办提交申请材料;
    2、市外侨办初审合格后,出具公函,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省外侨办;
    3、省外侨办审核有关情况后,为合格申请人出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批件》,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外交部领事司;
    4、外交部领事司对省外侨办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加入旅行卡计划的相关经济体审批,并为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四、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所需材料
    1、提供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少于三年)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白底正面平光照片三张(小2寸);
    2、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市外侨办领取);
    3、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市外侨办领取);
    4、企业简介(包括创办时间、主要业务、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及与APEC相关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并加盖单位印章);
    5、申请人简介(其中介绍近五年出国的情况)及申请人无犯罪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及反映企业与申请人资信的其他材料;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单位基本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基本要求
    各县市区外侨办、工商联(总商会)、直属商会要积极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申办条件的企业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协调、指导企业的具体申办工作。
    六、申办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地址:南阳市豫宛宾馆16楼1605房间;   
    联系人:揭晓;
    联系电话(传真):0377-63329866。


          南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南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