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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汇总,补贴高达百万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5 489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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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我为大家总结了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需要的企业赶紧转发收藏吧。

    减税红利(免征增值税)

1.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重点人群税收优惠政策(补贴23400/人)

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就可以享受相应补贴,650元/月/人,7800元/年/人,3年就是23400元/人。假如你的企业有100名重点人员,按照650元/人月可抵扣100*650=6.5万元/月,每年即6.5*12=78万元。按照规定,可以在3年内依此扣除,最理想状态下可以抵扣78*3=234万元。


    降费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

2022 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向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 90% 征收。

明确自 2023 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 年底。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 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激发创新活力(按照费用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


    支持创业投资(按投资额 70% 抵扣纳税额)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 个月, 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