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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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偏袒一方当事人;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事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五、不得吃请受礼,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工作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