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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6 111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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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宛政〔202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3日

南阳市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现有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壮大综合实力,提高发展水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南阳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根本,以鼓励支持现有企业扩大能级、膨胀规模为重点,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做多做活为目标,推动企业在规模效益、创新能力、品牌质量等方面全面升级,打造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群体,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企业整体实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实施“千企升级”行动,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到“十四五”末,全市百亿级企业达到10家以上,十亿级企业达到100家左右,亿元企业达到600家左右。

三、发展路径

(一)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1.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自身积累、资本注入等方式,引进与自身发展紧密相联的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产品方向,进一步扩大产能和规模。2.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改造、股权投资、授权经营等形式,对产业相近或关联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组建集团,推动企业低成本快速扩张,进一步壮大企业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3.鼓励支持规模以下企业快速发展,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每年推动150家规模以下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水平,成为全市骨干企业群体的后备力量。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企业向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转型,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改造项目,评选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以装备、医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食品、冶金和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每年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大力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不断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每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达到150家以上。

各县(市、区)每年10月份要对下年度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实行定企业、定项目、定投资,提前谋划,及早推动开工。企业也要积极谋划、主动申报。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1.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改造进程,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星级企业研发投入应达到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以上。2.支持企业引进高端科研人才和高技能工匠,培育一支技术精、业务熟、作风硬,善于解决疑难问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引进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3.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建联盟、结对子,大力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进。

(四)支持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学习或借鉴本行业和外地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与经营模式,引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股权结构,促进投资主体及股权设置多元化。

(五)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1.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培育进程,推动企业阶梯式成长壮大,进入资本市场。对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中需办理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大上市企业的奖励力度,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我市的企业,实现上市挂牌的,按照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不同阶段、不同板块,市政府给予分阶段奖励支持。2.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行可转债、私募债等方式融资。推动上市后备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组织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3.组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集中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走进证券交易所,实地感受上市氛围,使企业提高对上市重要性的认识,精准把握政策形势,合理规划上市路径。积极联系证券交易所、券商等机构,通过上门服务、点面结合、面对面交流等形式,激发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直接融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评星奖励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跨越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在全市实施企业星级评定和晋级奖励。

(一)星级评定

星级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对应的星级标准:

一星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10亿元;

二星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含)—30亿元;三星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含)—60亿元;四星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含)—100亿元;五星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含)以上。2.纳税额比上年度增长15%以上。3.研发投入应达到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相应标准。4.完成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6.未纳入国家诚信体系失信名单。

(二)晋级奖励

1.支持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本年度升规的企业,按上年度入库税金地方留成部分20%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支付。2.对首次被评为星级企业的,按上年度入库税金地方留成部分50%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对从一星级进入到二星级以上的企业,每晋升一个星级,按上年度入库税金地方留成部分30%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对五星级企业,每增加1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视为晋升一档星级,享受相应的晋级奖励。上述奖励主要用于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投入,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支付。3.星级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我市创新发展贷款贴息、科技创新、用地政策等支持。4.对所有星级企业,市委市政府授予星级企业奖牌;对三星级及以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委市政府授予“功勋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奖章。

企业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以2020年底企业评定星级为基础,自2021年起开始进行星级晋升奖励。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取消星级资格。

企业星级评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审计局、科技局和市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企业星级评定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