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帮助企业更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此次延长减免政策预计可使我市11000余家企业受益。
根据规定,我市将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继续免征至今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至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来源:南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