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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承诺公示(第二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6 242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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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直各部门立足主责主业,围绕改进作风、依法履职、廉洁用权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现将市财政局等六个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承诺公布如下。

■南阳市财政局

1.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对待,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优化政府采购交易流程,简化政府采购办理手续,降低供应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3.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给予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6%-10%的价格扣除,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4.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对供应商投诉,承诺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严格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河南省政府令第159号和省市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事,推进规范审批。按照集中受理、方便群众、内部协调、限时办结的服务原则,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2.“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合并为“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不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人防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防纳入工程建设统一流程实施联合审批、联合评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人防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承诺时间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市重大项目及民生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

3.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项目,随到随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认真解释,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优化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4.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监督电话:0377-63508868

■南阳市水利局

1.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2.明令取消和暂停的水利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和暂停,已明确取消资质等级限定的一律不再限定,不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杜绝体外循环。

3.一次性告知审批所需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行政审批事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非防洪工程和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取水许可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个工作日内办结;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13个工作日内办结;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5个工作日内办结。

4.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有计划、有批准、有告知、有记录、有检查结果报告,规范执法行为。

监督电话:0377-62299219

■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勤政廉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加大监督执行力度。

2.全面接入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

3.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畅通群众办事反馈渠道,完善群众评价处置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努力打造“阳光服务”品牌。

监督电话:0377-63199326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1.履行医疗保障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材料齐全即时办结。定点药店信息变更材料齐全即时办结。职工医疗保险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材料齐全即时受理,15个工作日办结。

2.优化经办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一窗办”,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对申请人一次性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理,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3.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损害国家、企业和参保群众医保权益的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4.支持、鼓励医药生产企业参与国家、省、市招标采购工作,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参与环境。

5.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对相关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2.依法严惩侵犯企业或企业家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坚决打击在企业建设、经营和发展中的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

3.依法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

4.依法办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综合运用刑事处罚、赔偿损失、从业禁止、失信惩戒等手段,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6.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探索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完善管理人选任、府院联动等制度,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

7.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审慎使用各种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8.改进司法,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十个决不允许”等禁令,严查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认真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充分保障涉案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