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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返还失业保险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1 258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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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应急稳岗新政,在全市启动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工作,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金。

新政规定,对于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存在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如果一次性补缴失业保险5年欠费(含滞纳金)并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补缴协议后,即可申请享受应急稳岗返还政策。标准为:人均6个月南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8160元×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或按照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据介绍,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企业连续亏损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盈亏以净利润指标为准;企业2019年度利润比2018年度下降30%以上,以净利润指标为准;经当地政府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当地政府认定为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中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优先向实体经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抗击疫情保证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行业重点企业、贫困地区的企业倾斜。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与应急稳岗返还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以下四类企业不能享受应急稳岗返还补贴:审核时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以中国信用网http://www.zgxyw.org.cn上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申请稳岗补贴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人数减少50%的企业;审核时属于环保违纪的企业。
来源:南阳报业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