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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检察院 南阳市工商联出台文件 建立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1 181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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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各自职能,更好地服务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宛检文〔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八章二十五条,主要依据省人民检察院、省工商联出台的《关于建立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制定,并充分结合南阳实际,对相关内容逐条进行了细化。如,《实施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可以指派业务熟练的同志,定期到工商联现场办公,收集、处理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反映的司法诉求,快速受理、快速办理、快速反馈,强化对涉民营经济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民营经济搭建涉检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帮助解决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合法诉求。工商联对发现的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案件,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转交。检察机关对工商联转交的涉民营经济案件,应当按照“件件有回复”的规定,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回复。同时,《实施办法》还对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之间如何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民事调解、专题调研、宣传教育、服务保障等机制明确了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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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检文会(202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