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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每个人!社保、医保、公积金的“免减缓”政策来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0 155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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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




实行免、减、缓三项措施
可减少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

针对疫情,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免、减、缓三项措施。


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

,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到6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扩大到各类企业。


,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游钧表示,初步估计,预测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共可减少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要大。



人社部:阶段性减免社保费
侧重中小微企业和湖北省企业

游钧介绍,从企业类型分,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而大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强,但受疫情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从地域上分,湖北省的疫情最重,企业受影响也最大,对湖北省企业加大减免政策的力度,给予特殊照顾和支持,有助于更好地帮助湖北的企业渡过难关



住建部:
可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发布会上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国家医保局:
阶段性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地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估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


财政部: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截至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5万亿元从1998年到2019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累计超过了4万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5261亿元。


“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补助的力度,帮助地方缓解因阶段性降费对基金造成的收支压力。”余蔚平说,“这次出台的阶段性的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记者韩秉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