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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光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4 350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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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政办〔2019〕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是中国传统光学冷加工三大基地之一,是河南省光学冷加工企业最为密集的区域,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光电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为推进南阳光电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核心竟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目标导向、集成资源、内扶外引、支撑发展”的要求,突出市场化导向和集群化目标,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紧跟国家重大需求,聚焦重点环节,上下结合,市、县(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不断扩大高质量创新要素供给,加速发展动能转换,打造优势光电产业集群。突出南阳高新区光电产业园的核心引擎作用,聚焦“四个一批”,推进“四个融合”,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支撑光电产业实现量质齐升,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光学元组件基地、光电显示及投影机基地、中国“膜都”和印刷电子新材料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既要健全机制,加快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又要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努力营造发展光电产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战略布局,统筹阶段目标和长远目标,调动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光电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光电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促进科技要素集聚,构建全链条科技服务平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广企业主导、校企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坚持龙头带动,集群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加大中小企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迅速推动产业集聚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产业综合实力快速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光电产业初具规模,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取得突破,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全市光电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200亿元,实现利税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30亿元企业2家,超10亿元企业2家,超亿元企业20家。

  到2025年,光电产业终端产品及零部件性能、精度、可靠性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配套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光电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500亿元,实现利税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2家,超10亿元企业10家,超亿元企业50家。

  二、产业布局及发展重点

  (一)产业布局

  以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区、卧龙区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为龙头,以宛城区、社旗县为两翼,以唐河、新野、镇平县为辅助,园区化建设、集群式发展南阳光电产业,形成光电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约、产品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发挥南阳国家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南阳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光电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大配套协作力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提高南阳光电产业的整体实力。

  (二)发展重点

  1.光电显示与光电信息领域。紧盯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业态市场化发展方向,加快发展无人驾驶车载显示系统、安防系统、工业视觉系统、生物医疗检测设备和微显示投影设备、LED显示及照明器件等高端产品。2.光学零部件领域。重点支持精密光学零件、光学元组件、光学镜头、光学引擎、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快研发、引进指纹模组、手机用变倍棱镜模组、监控模组、虹膜识别模组、AR棱镜模组等高端下游产品。3.光学镀膜领域。面向光电信息产业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终端及零部件产品,开展光学镀膜技术研发、设计与生产,重点支持膜系设计技术、先进成膜工艺技术和先进检测技术设计、开发与应用,重点突破超硬功能光学薄膜、柔性显示功能薄膜、电致变色功能薄膜及相关模组集成技术,使南阳成为全球功能薄膜器件主要供应地。4.光电信息记录材料领域。在巩固发展数码印刷版材、PCB胶片、医用干式胶片、柔性树脂版材等传统优势产品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环保型数码印刷版材、数字化柔版、透明高阻隔膜、纳米银线透明导电膜、银盐印刷线路板胶片、柔性智能终端显示模组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百亿级印刷电子新材料产业园区。

  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光电产业向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发展。

  1.对新引进的属于填补南阳光电产业链空白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和会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对光电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数控技术等进行绿色化、智能化、自动化改造的奖励,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宛发〔2019〕5号)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支持,增强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能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

  3.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宛政〔2018〕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3号)有关规定,对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予以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2017〕3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宛政办〔2017〕51号)有关规定,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五、降低企业建设经营成本

  多策并举,降低企业建设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5.对新入驻园区的光电企业,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别按第一年100%、第二年60%、第三年40%的比例奖励三年厂房租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鼓励光电企业产品出口,以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或南阳海关)核准的出口报关单据为依据,按出口创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03元的物流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南阳海关、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7.落实国家相关电价政策,对全市光电企业用电进行全方位服务,用足、用好政策。对光电企业用户自建线路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自建线路包括第二路新建电源点至用户负荷侧全部线路;鼓励有电能替代的光电企业用户参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电能替代“打包交易”分表计量政策,使参与“打包交易”的电能替代部分电价享受优惠政策;优化地方电力营商环境,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减少用户办电流程,缩短用户办电时长,规范报装界面,降低企业办电成本。

  牵头单位:南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创新企业融资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8.将光电企业建设项目列为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基金和市产业投资集团支持重点范围予以优先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阳产业投资集团

  9.把光电企业列为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和“小微信贷通”重点支持对象,予以优先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推动更多“硬科技”光电企业尽快实现上市挂牌。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宛政﹝2017﹞17号),对新上市光电企业予以支持,科创板新上市光电企业参照该文件奖励标准执行。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科技招商、强化产业链招商

  以优势日益明显的光电智能显示技术、光电转换技术、光学薄膜技术和先进光学元件制造技术等为主线,积极吸引和培植上、中、下游企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光电领军企业在南阳投资设厂或建立企业总部,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发机构、科技产品营销中心和采购中心;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区域和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11.鼓励国内外光电上市企业在南阳投资设厂或建立企业总部。对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至10亿元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注册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牵头单位:市招商和会展服务中心、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对光电企业在境外开展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境外参展等活动,没有享受到国家、省、市相关补贴政策的,给予不低于70%的活动经费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加快建设完善光电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支持依托高新区和龙头光电企业,加快建设南阳光电研究院、南阳光电计量检测中心、南阳光电产业集中采购平台、行业协会、企业孵化器等公共服务机构,促进行业交流和技术进步,加速光电小微企业孵化进程,推动光电产业标准制定、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

  13.以南阳光电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光电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南阳光电产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南阳院士工作站(新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南阳光电产业研究院,系统开展光电产业的行业发展研究和南阳光电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技术研究、关键技术工程化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和协助南阳光电产业快速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

  14.在国家级南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指导下,鼓励光电骨干企业成立南阳市光电行业协会和分会。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内部事务,强化行业自律,避免因产品同质化造成恶性竞争,影响光电产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卧龙区政府

  15.支持具备条件的光电企业发起,经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部门批准,建立行业共享的光电计量检测中心,为全市光电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测和计量、校准服务。对计量检测中心新购置的计量检测设备,第一年给予50%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第二年对新增设备给予30%的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支持小微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对获得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17.鼓励和引导光电军工企业和院所将军工技术应用于民品生产,扩大民用产品规模;支持光电军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种途径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军民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军工和民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科技成果共享;支持区内光电企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意见》(宛政〔2013〕53号)规定予以支持。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与光电产业领域院士、专家、教授的深度持续合作,大力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企业家、关键技术人才、战略管理人才等。加大对光电企业专业技术人力培训和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引导各类人才快速集聚。

  18.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5号)有关规定,对企业引进人才实施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对光电企业开展劳动力储备培训、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市人社部门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搞好协调服务

  成立南阳市光电产业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光电产业发展;组建南阳市光电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研究解决光电产业发展中的难点和卡点间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査,确保南阳光电产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十二、其他事宜

  本意见涉及的支持(奖励、补助、补贴)资金,符合市工业项目贴息资金支持范围的,由市本级财政负担;符合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由市相关部门向省、国家申报。本意见中未明确资金来源的奖补支持,由市、县(市、区)按地方财政收益基次比例分担。

  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本意见所列支持政策,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只享受一项资金支持,不重复扶持。入驻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的光电企业,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支持光电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由南阳市光电产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落实。

  附件:南阳市光电产业领导小组名单

  2019年10月18日

  附 件

  南阳市光电产业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光电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市光电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光电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成员单位名单如下:

  组 长:吕挺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马 冰(市政府副市长)

  罗岩涛(市政府党组成员、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招商和会展服务中心、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南阳卧龙综保区管委会、人行南阳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市产业投资集团、南阳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蒋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