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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7 375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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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光彩助学”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为助力脱贫攻坚、助推精准扶贫,按照全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帮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的指示,市工商联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光彩助学”活动,活动主题为“助力脱贫攻坚,点亮学子希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光彩助学”活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各商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开展活动。

二、资助范围、对象和捐助方式

凡具有南阳县(市)区户籍的,今年高考被录取的二本以上贫困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受助对象:

1、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及城镇贫困职工家庭的

子女。

2、现役军(烈)属家庭或因公殉职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正常入学的子女。

3、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家庭的子女。

4、持有残疾证,家中经济困难的子女。

5、由县级以上政府发放的孤儿证、残疾证的学生。

捐助方式:所有捐款统一先进入南阳市慈善总会账户,由慈善总会审核确定救助对象,然后统一组织发放;也可根据捐款人意愿进行定向捐赠(各县市区、市直各商会组织捐赠情况以进入市慈善总会账户的捐款金额为准)。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南阳龙中支行

捐款账户:南阳市慈善总会

捐款账号:5000  4036  4900  010

联系地址:南阳市滨河路2638号

联系电话:(0377)63121116 

三、申报程序

1、由受助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向县市区工商联或市工商联直属商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建档立卡贫困证、低保证、军(烈)属证、见义勇为证、残疾证、孤儿证。

2、经县市区工商联或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初审后,报市工商联、市慈善总会统一审核后填写申请助学审批表。

3、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市慈善总会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南阳慈善》杂志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调查接底,制定方案。请各县市工商联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团难学生助学档案;制定本年度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认真动员,多方筹资。要广泛动员当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商会采取赞助、捐助等多种途径,广开筹资渠道,尽量增加资助面。工商联所属各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自已踊跃捐助,还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积极组织所属会员开展捐助活动。市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常委、执委原则上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进行动员,参与活动。市直商会可单独组织开展活动。

(三)严格把关,完善机制。各县市区工商联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结合,认真细致地做好贫困学生筛选和审核把关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上报救助对象过程中,按资助条件认真核实,确保救助资金全部发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坚决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等违规现象发生。对出示虚假证明、违规操作的,除取消救助资格(已发放的收回资助金)外,还要追究经办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与本地区其它助学活动的配合,避免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救助。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工商联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果、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逐步扩大活动影响,打造活动品牌。各县市区工商联及市直各商会务于8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包括活动概况、助学资金款项、受助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和活动汇总统计表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工商联(邮箱: nygs1@126.com  电话:63398096)。活动结束后,市工商联将进行全面总结,并对优秀组织单位和爱心单位(企业或商会)进行通报表彰。

附:1、2018年“光彩助学”申请表

2、2018年度“光彩助学”活动统计表

 

 

南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8月7日


宛联发〔2018〕29光彩助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