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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南阳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9 212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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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南阳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的

通  知

 

各县区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促进“两个健康”,按照全国工商联章程中关于设置专业委员会的规定,经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设置

主  任 魏剑理  市工商联副主席

副主任 张  弛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汉亭 执业律师、市中院行政庭原副庭长

  党元林 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金献 市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委  员 温向东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朱晓东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青东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洪强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唐开建 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书凯 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潘广群 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魏 鸣  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方 伟  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闫宏音 河南子午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 虎  市仲裁委综合处处长  

  关 克  市仲裁委仲裁处处长

法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经联部,办公室主任:邹粤(市工商联经联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赵青东(兼)。

为明确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律委员会下设4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1、宣传咨询组。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组织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办公室设在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召集人:杨书凯。

2、法律服务组。主要负责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解答法律咨询,积极主动为企业发现、分析、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办公室设在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召集人:赵青东。

3、权益维护组。主要负责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办公室设在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召集人:魏鸣。

4、仲裁服务组。主要负责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及民营企业提供仲裁法律知识培训;协调仲裁委为民营企业草拟、修改、完善各种合同文本和协议,规范合同仲裁条款;对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解或协助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做好民营企业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协调工作,为民营企业简便、快捷处理纠纷,减轻诉累、节约成本。召集人:孙虎。

二、法律委员会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反映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利益诉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改善。

2、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

3、开展法律咨询、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依法依规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5、导民营企业运用仲裁手段简便快捷地解决合同纠纷。

6、市工商联安排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南阳市工商联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