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阳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的
通 知
各县区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促进“两个健康”,按照全国工商联章程中关于设置专业委员会的规定,经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设置
主 任 魏剑理 市工商联副主席
副主任 张 弛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宋汉亭 执业律师、市中院行政庭原副庭长
党元林 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金献 市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委 员 温向东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朱晓东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青东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洪强 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唐开建 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书凯 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潘广群 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魏 鸣 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方 伟 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闫宏音 河南子午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 虎 市仲裁委综合处处长
关 克 市仲裁委仲裁处处长
法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经联部,办公室主任:邹粤(市工商联经联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赵青东(兼)。
为明确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律委员会下设4个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1、宣传咨询组。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组织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办公室设在北京京国(南阳)律师事务所,召集人:杨书凯。
2、法律服务组。主要负责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解答法律咨询,积极主动为企业发现、分析、解决各种疑难法律问题。办公室设在河南问鼎律师事务所,召集人:赵青东。
3、权益维护组。主要负责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办公室设在河南文力律师事务所,召集人:魏鸣。
4、仲裁服务组。主要负责为工商联所属商会及民营企业提供仲裁法律知识培训;协调仲裁委为民营企业草拟、修改、完善各种合同文本和协议,规范合同仲裁条款;对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解或协助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做好民营企业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协调工作,为民营企业简便、快捷处理纠纷,减轻诉累、节约成本。召集人:孙虎。
二、法律委员会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反映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利益诉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改善。
2、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
3、开展法律咨询、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依法依规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5、引导民营企业运用仲裁手段简便快捷地解决合同纠纷。
6、市工商联安排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南阳市工商联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