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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生:食品企业更要坚守道德底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20 118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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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一系列制度,特别强调食品生产企业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实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索票索证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
    法律制度旨在规范约束相关各方的行为,为行为人划定必须坚守的底线。食品生产企业作为保障食品质量的主体,社会对它的最基本要求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各项相关规定,不越雷池半步。如果连法律规定的底线都守不住,企业的存在就不但没有社会价值,而且会危害公众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大幅度提高罚款标准、引入资格处罚、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等等。这些规定虽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更为强大的威慑,但国内外发生的大量食品安全事件提醒人们,任何时候都会有丧失道德的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利益驱使下顶风作案。
    如同个人应该遵守规范自身行为的社会道德标准,企业也同遵守行业道德准则。正如温家宝总理所倡导的:“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坚守社会责任,遵守行业道德,应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乃至每一名职工的自觉行动。(本文作者刘保生系淅川县食品加工业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