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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扶贫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3 115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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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龙头带动   助力脱贫攻坚

――河南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扶贫案例

牧原集团始建于1992年,经过25年的发展,形成以生猪养殖为核心业务,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屠宰、生态农业、金融投资、社会公益等为一体多领域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集团拥有60多家下属公司,资产超过200亿元,员工3万余人,集团下属上市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约300亿元,2016年全年销售生猪311.39万头,实现营业收入56.06亿元,净利润23.22亿元。

牧原集团积极参与精准扶贫,2016年与内乡县政府共同打造金融“5+模式”,即“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通过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对“内乡县聚爱合作社”88个贫困村共约1.3万贫困户实现全覆盖。聚爱合作社总贷款22亿元,每个贫困户可获得3200元的年收益,每年总计4100余万元,可持续收益10年。该模式正在河南省的社旗、滑县、宁陵、正阳,辽宁建平、安徽颍上等地复制。

一、具体措施

针对大部分贫困户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劳动能力的实际,结合养猪业标准化、规模化、工业化的发展趋势,为规避贫困户参与养猪生产的风险,牧原集团率先与内乡县政府共同探索出“政府+银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养殖扶贫模式。养殖扶贫就是充分利用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由政府牵头组织贫困户组建合作社,银行为入社贫困户提供贷款,政府平台公司为贫困户贷款提供增信,贫困户将贷款资金委托合作社统一管理,合作社负责使用资金建设猪舍,由牧原集团租赁并向合作社支付租金,到期后,由牧原集团收回猪舍,合作社来偿还贫困户在银行申请的贷款。

由内乡县政府牵头成立的“内乡县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于2016年8月31日注册,贫困户签署协议确认自愿加入合作社,同意把县政府安排的每户5000元到户增收资金投入合作社作为入股资金(待牧原公司收购猪舍后,除归还银行本金外,将5000元到户增收资金退还贫困户),目前已得到2个季度的分红。

二、取得的成绩

2016年第四季度及2017年第一季度贫困户分红,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个人账号中,第二季度分红正在发放中,通过这三次分红,内乡县13000多贫困户共得到3100余万元的收益。使贫困户真正享受到精准扶贫的政策红利。通过该模式运行,将贫困户与合作社及龙头企业链接,既做到了精准扶贫,又支持了龙头企业的发展。该模式下,出租的猪舍隶属于合作社,独立于龙头企业,所以合作社租金的收益是稳定的,不受龙头企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且贷款到期,龙头企业是可以回购猪舍的,所以解决了贷款潜在的风险问题。

近年来,牧原集团除通过养殖扶贫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外,还积极参与教育扶贫和就业扶贫。

牧原集团把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改善当作自己的义务,从2008年-2016年,牧原集团捐资697.4万元,资助全国各地2431名贫困学生走进象牙塔,圆梦大学;捐助941万元对内乡县优秀中小学教师进行奖励,促使内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牧原集团在贫困县投资建场,可以直接解决当地贫困户就业问题,招聘过程中优先吸纳贫困群众到公司上班,转化成为现代养猪技术工人,每户年可增收都在5万元-7万元,实现“一人工作全家脱贫”。从2016年12月10日至今,牧原集团在内乡已持续举办数场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特地针对内乡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旨在通过就业帮扶,吸纳贫困家庭渴望就业的劳动力,为其提供稳定的工资收入,帮助他们早日脱贫致富,这种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专场招聘已在子公司全面开展。同时集团对于有意愿加入牧原工作的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开启免面试绿色通道。

三、养殖扶贫模式及特点

牧原集团与内乡县政府共同探索出来养殖扶贫模式,是一种可复制、可推广、可覆盖和可持续的扶贫新模式。

通过该模式运行,将贫困户与合作社及龙头企业链接,既做到了精准扶贫,又支持了龙头企业的发展。该模式下,出租的猪舍隶属于合作社,独立于龙头企业,所以合作社租金的收益是稳定的,不受龙头企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且贷款到期,龙头企业是可以回购猪舍的,所以解决了贷款潜在的风险问题。

通过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搭建的扶贫平台,贫困户可获得10年稳定的投资回报(每年不低于3200元/户),这种模式可以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返贫现象。

通过该模式运行,政府既做到了精准扶贫,贯彻落实了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了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找到了脱贫平台,又实现了贫困户的精准脱贫,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的产业和经济发展,实现了多方共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