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在收听收看了中央、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市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建民,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吴冬焕,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朱钦,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陈冉楠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工商联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王建民指出,《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颁发的关于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在全面总结工商联工作历史经验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作出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纲领性文件,是工商联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工商联一要抓好学习,全面领会《意见》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做到五个深刻领会。一是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深刻领会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深刻领会工商联主要职能和发挥工商联作用的政策举措;四是深刻领会如何以改革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五是深刻领会加强和改善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二要搞好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宣传好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意见》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意见》的基本精神,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三是工商联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经验做法,四是各地学习贯彻《意见》的好经验好做法。三要抓好落实,切实维护《意见》权威性。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意见》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以此为契机努力开创我市工商联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