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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6条”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1 103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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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16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委、市政府日前联合下发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重庆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召开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座谈会,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范照兵就如何落实《意见》精神进行研究部署。
    据了解,该《意见》共提出26条指导意见,分别从工商联工作的基本要求、发挥工商联组织桥梁助手作用、加强工商联组织自身建设、改善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四个方面,对新形势下的工商联工作进行了部署。
    《意见》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对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工商联三性统一的基本特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
    《意见》还提出,要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贸交流活动和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生活、认真履行社会职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统计体系、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商会的组织管理,切实发挥好工商联组织的桥梁助手作用。
    组织建设是工商联的基础工作。《意见》强调,各级工商联要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工商联组织的自身建设。
    《意见》还对如何改善工商联工作的领导进行了部署,它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党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工商联党组要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改善工商联工作条件。
    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李长明会上指出,各区县工商联要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制定出符合当地特点的贯彻方案,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范照兵会上说,该《意见》是经过反复调研之后编写而成,具有“规格高、内容实”的特点,《意见》的出台把市工商联工作带入“新机遇、新使命、新起点、新跨越”的崭新局面,
    他要求各区县工商联要将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为此他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工夫,切实增强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工商联工作在经济、统战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经济性的特点,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充分发挥统战性的特点,凝聚更多力量。
    二要在把握职能作用上下工夫,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准确把握工商联的性质、定位、基本特征和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思想引导、社会事务、政府助手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
    三要在科学制定发展目标上下工夫,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工商联要把自身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各非公有制企业要“吃透”政策,积极“走出去”;各区县工商联要认真学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要在领会政策规定上下工夫,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区县工商联要把《意见》放大分析,将规定要落实到位。
    五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工夫,不断提高工商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以换届为契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党内外人士的结构;要推动街道和商会组织的建设,着力建成市、区县、街道三级组织体系。
    六要在转变工作作风上狠下工夫,形成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级工商联要强化实干意识、追赶意识和创新意识,既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又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