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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营企业上市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0 91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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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掌握全市民营企业上市的进展情况,推进全市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步伐,重庆市委统战部会同市金融办、市证监局和市工商联先后走访了力帆、金科、民生等10多家民营企业,查找了国内外有关上市资料,对全市民营企业上市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目前,重庆市在境内外上市的民企累计达24家,占全市上市企业总数(52家)的46%。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上市分布较广泛。国内上市11家民企:上交所3家、深交所8家;境外上市13家民企:澳大利亚3家、新加坡2家、纽约2家、加拿大多伦多1家、香港5家。(二)上市种类多样。主板上市11家,其中境外主板8家、国内主板3家。借壳上市6家,其中境外借壳4家、国内借壳2家。深市中小板首发上市2家,深市创业板4家,海外创业板1家。(三)上市后备基础较好。目前已有11家民企正在或已经向证监会递交了申报材料,近20家民企已进入了国内A股上市辅导,近20家民企进入股份制改造阶段,40多家民企启动上市计划,430多家民企进入了数据库,预计2-3年内,将有一批民企在境内外上市。但与沿海和先进省市比,数量较少,还有较大差距。全国1003家,深圳260家,浙江220家,四川64家,重庆是全国的2.2%,深圳的8.8%,浙江的10.5%,四川36%。在很大程度上,体现重庆民营企业管理模式较为落后,家族式管理较多,现代管理制度尚未普遍建立。
    二、主要问题
    在对企业走访、座谈了解以及综合分析后,我们认为影响和制约全市民营企业上市步伐主要有四大问题:一是缺乏经验,上市进程易走弯路。多数民营企业的决策层上市知识匮乏,对相关的信息了解不透,因而在前期准备、上市途径选择、方案制定等方面缺乏经验,导致资金损失和精力耗费,错失了上市的最佳时机。二是改制困难,对是否上市矛盾重重,心存顾虑。如改制成本偏高,特别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契税和营业税偏重,导致企业主得不偿失心态严重。又如改制程序复杂,审批手续繁琐,标准严格,耗时长(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企业畏难情绪严重。加之部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怕改制曝光后政府“秋后算账”,不敢上市。三是服务滞后,影响上市整体进度。重庆市政府出台了意见,但部分区县、有关市级部门没有及时出台贯彻落实的配套方案和实施办法,也没有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上市知识的匮乏、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和执行上的僵化,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久拖不决;指导和服务拟上市重点企业培育工作的政府部门较多,职能分散,统筹协调的工作平台也还未完全搭建;各级普遍重视企业改制上市、轻视已上市企业的管理服务和持续发展,对上市企业的关注度和扶持度不够。四是认识不够,上市氛围不够浓厚。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对上市融资重要性、上市条件、上市程序不了解,重“投资建厂”轻“并购重组”,部分企业还存在“过于求稳、小富即安”思想,缺乏做大做强的动力,同时,重庆上市公司少、规模不大,示范效应、带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对策和建议
    为加快重庆民营企业上市步伐,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为重庆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实现“314”总体部署服务,参考部分省市发展资本市场的目标、措施,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对策和建议: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合力营造民企上市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明确要求,理清思路,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企业主动、市场拉动、政府推动,合力推进上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推进民企改制上市步伐。
    (1)有关部门要从财税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降低上市成本、支持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其他配套措施和上市费用补助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鼓励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如建立上市融资奖励机制,对进入不同上市培育阶段的民营企业给予50万-300万金额不等的扶持或者奖励经费;设立专项扶持或补贴资金,减免或缓交改制过程中包括首发、并购、重组、定向增发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或者将现行的先征后返缴费方式改为即征即返的缴费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扶持企业正常发展;特事特办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的产权确权问题,对企业财务制度和经营活动上不规范或非原则性违规不算历史旧账,历史问题历史对待;募集资金用于在渝投资项目的企业给予优惠扶持措施,外地借壳上市的重庆企业享受重庆本地上市企业的同等优惠政策,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重点项目推介、资金投向,特别是政策性资金投向上应该向已改制上市及重点培育上市企业进行适当倾斜和扶持。
    (2)注重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各级都要充分认识民企发展的艰辛、曲折和特殊性,在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文件时适当考虑民企的实际情况,灵活把握企业在发展过程的实质性违规和政策性违规的界线,多批评、多教育,多帮助,给企业一个发展、规范的缓冲空间。
    三是强化服务引导,搭建民企上市的便捷通道。
    (1)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提升现有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层级,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办公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国税、地税、国土、工商、质监、劳动、环保、海关、金融办、银监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和工商联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有关上市事宜。
    (2)加大培训和交流力度。通过培训、讲座,通过座谈、联谊、网上咨询等形式,逐步搭建民企与金融办、证监局、有关证券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平台,构建政府、商会和企业之间信息交流与沟通互动的平台。
    (3)开通“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尽力为上市培育对象做好对口联络和配套服务工作。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审核、出具证明等手续,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多为企业上市争取时间、赢得机会。
    (4)大力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要做好民营企业上市的基础性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商业模式新、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民营中小企业进入上市企业储备库,支持、鼓励在汽车摩托车制造、资源加工、精细化工、房地产、餐饮、现代农业、连锁企业等行业和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创造条件,发展成为优质上市公司。
    (5)拓宽上市融资的渠道。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证监会、交易所、证券公司、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联系和沟通,重视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总之,通过各种途径鼓励有上市需求和条件的各类企业借助重组、借壳、融资、引资、投资等手段,实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开辟国内、境外融资渠道。
    (作者系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重庆市委统战部经济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