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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就贯彻中央16号文件进行专题辅导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10 120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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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暨沈阳市举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辅导报告会,邀请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就文件出台意义、文件在理论、政策、机制方面的创新以及如何准确把握《意见》精神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辽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立斌主持报告会。辽宁省委统战部和沈阳市工商联全体机关干部、部分区县工商联干部及直属商会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中,孙晓华通过大量详实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就《意见》出台的意义、《意见》在理论、政策、机制方面的创新、如何准确把握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以及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进行了剖析,为与会人员进一步理解《意见》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孙晓华指出,《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出发,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作出的战略举措和全面部署,在工商联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工商联事业从此将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一个新局面。
    孙晓华强调,《意见》出台来之不易,是指导和推动工商联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加强认识,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抓住有利契机,真正领会和熟悉《意见》提出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工作重点,尽快把《意见》精神运用到工商联工作实践中,转化为推动工商联实现新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孙晓华还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积极主动地引导地方制定出台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实施意见细则。二是继续深入研读文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意见》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根据“十二五”规划需要,在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典型,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人士的健康发展。四是抓住有利契机,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