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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文件看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4 121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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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16号文件)。这是工商联系统干部以及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年来的共同期盼。新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工作的创新成果,是工商联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标志着工商联事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将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科学发展开创新的局面。新文件回答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新文件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联组织都在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新文件精神,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机制、谋划未来。
    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是全国工商联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工商联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起源于“智力支边”,发展于“定点扶贫”,成熟于“光彩事业”。经过30年的工作积淀,在光彩事业的引领下,逐步形成了扶贫开发、定点帮扶、就业再就业、新农村建设、社会公益等五大工作系列的现状。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新文件对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赋予了新的意义、指明了发展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新文件的精神,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应把工商联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从“引导两个健康发展”的角度,重新认识和理解工商联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
    一、工商联开展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特点。工商联所开展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不同于一般部门的扶贫和社会公益工作,也不同于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身开展的扶贫与社会服务活动,有着自身鲜明的特色。首先,它参与实施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直接帮扶的对象是老少边穷地区或灾区的老百姓;所使用的资源,从所有制的角度看,最终来自于非公有制企业及人士自身的财富积累。其次,它突出的是开发式、“造血式”的扶贫方针,从实施区域和领域以及项目的选择看,不是仅仅出于个人兴趣,而是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体现了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再次,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仅是看捐了多少钱、安排了多少人就业,还要看是否在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是否增强了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是否有助于树立非公经济人士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否有利于营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商联开展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的意义。工商联鼓励、支持、引导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仅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资本逐利的属性,科学有效的配置资源,将企业做强做大。还要引导他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先富帮后富,积极参与到扶贫的光彩事业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从安置就业的角度,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仅应在发展企业中,成为我国新增就业的主渠道,还要积极引导他们与企业员工共谋企业发展、共创企业利润、共享企业成果,关爱员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社会创造更多地就业岗位,为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更大作为。从财富使用的角度,工商联要引导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发展企业、回报社会。新文件要求,通过工商联发挥对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旨在使非公经济人士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改革开放政策引导下,使他们坚信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真正成为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另一方面,通过工商联开展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可以在社会舆论层面上,纠正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片面认识,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因此,组织、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扶贫与社会服务事业,是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培养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有效载体,同时也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它还是工商联当好政府助手的重要职责,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
    三、新时期工商联开展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工商联职能与工作要求的变化,新时期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的重点,已不再是单纯满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低水平的生存问题,而是要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跨越式、可持续的发展,使贫困群众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生活的更有幸福感、更有尊严,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期盼。应在继承和总结工商联所开展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征,实现“两种转变”:由以项目和整村推进为重点的扶贫模式,向同时推动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转变;由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为重点,向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并重的转变。在具体内容上,就扶贫工作而言,“十二五”期间,工商联将积极推动形成“整村推进、乡镇帮扶、县域发展”的梯级扶贫新格局,使工商联扶贫工作更具示范性、科学性、系统性。在就业再就业方面,除继续做好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辟就业渠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外,应将重点推动企业内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尤其是通过帮助创业安置就业,以创立微小民营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县域非公有制经济推动就业再就业。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从全国工商联的角度,一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品牌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社会服务的系统化、集成化,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二是尽快建立全国工商联应急救灾工作机制,在大灾大难出现时,第一时间传递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心愿和声音,凝聚非公有制经济的贡献,扩大社会影响。
    四、新时期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的要求。新文件将工商联工作八字方针中的“帮助”改为“服务”。“服务”体现的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首先,工商联开展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必须体现“两个服务”:即服务民生、服务“两个健康”。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饱含两种感情:一方面是对贫困群众、受灾群众的深厚感情,对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期待,要有责任感、紧迫感;另一方面,应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有真诚的理解,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财富,也是在改革开放中,依靠诚实劳动、辛苦打拼积攒起来的,我们要对他们的贡献应给予充分的肯定、大力的宣传和表彰,使他们得到社会应有的认同和尊重。其次,工商联开展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绝不仅仅指全国工商联机关的工作,还必须体现对地方工商联的指导,系统的整合、形成合力,共同对某一个方面的工作有所推动。上世纪,工商联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组织民营企业家发起了光彩事业;“十一五”规划期间,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了“民企系三农、共建新农村”光彩行动。这都对地方工商联组织引导民营企业起到了指导作用,对实现“两个健康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工商联在开展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中,还必须打造广大民营企业可广泛参与,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较高美誉度的品牌工程。尤其在我们的工作规划上,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使工商联的扶贫与社会服务工作充分体现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有机统一。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和新十年扶贫纲要实施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工商联事业在新文件精神指引下,开创新局面的关键之年。让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文件精神,为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及人士实现“三个更大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