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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法律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1 166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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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工商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第一年。抓住主题、把握主线,不断开拓,不断创新,2011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必将在工商联的历史上谱写浓墨重彩的篇章。
    在新的一年里,摆在工商联人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就是,按照16号文件精神,履行职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最广泛力量。新的形势需要我们去面对,新的机遇需要我们去把握,新的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又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在新的任务面前,作为工商联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服务应该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当前,工商联法律工作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突出的问题与困难。参与国家立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健全商会调解与仲裁职能,有效防范民营企业风险,是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既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广大民营企业的迫切希望。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与责任感,以昂扬的斗志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努力提高法律工作水平,为促进“两个健康”和推动工商联事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2011年,我们将继续在贴近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满足民营经济发展需求上下工夫,在拓展法律工作新领域、强化法律服务针对性上下工夫,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突出工商联特色上下工夫。
    一是围绕国家法治建设,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立法工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非公有制经济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发展壮大起来的市场主体,他们的利益要求集中反映了自身发展的演进轨迹和历史定位,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如何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性与开放性,在法律体系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的新期盼、新要求,为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结合工作实际,法律部将根据国家年度立法计划和新时期工商联发展需要,着力在商会立法研究、劳动立法制定上下工夫,在开展非公经济法治环境调研上求实效,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围绕发展与民生,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健全。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能够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推动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十二五”规划建议的内容,“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新时期工商联的重要任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法律部将与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共同推动形成“三方四家”,并着力在调研企业需求、规范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关注劳动立法特别是社会保险和工资立法,建立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我们还将在多年开展的民商事仲裁工作中增加有关“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内容,指导地方工商联与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联系,深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三是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以更加创新的思维,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社会转型期,由于利益主体多元、社会矛盾多发、司法资源有限,亟须建立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与调解因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程序灵活、一裁终局等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定纷止争”,促使争议双方铸剑为犁,化干戈为玉帛。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商会参与仲裁机构的组建工作。2005年,全国工商联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发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目前已形成一些有效工作模式;在国务院法制办的支持下,我们还通过创新仲裁机构模式、建立商会仲裁办事处等方式,将仲裁工作引入工商联,并终将通过“有为”争取更大“有位”。2010年颁布的《人民调解法》,将商会调解纳入其中。这些都为工商联开展商会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和社会支持,也是我们完善并实现商会“调解与仲裁”职能的历史机遇。结合工作需要,我们将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非公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工作领域,将商会调解与仲裁调解、诉讼调解有机衔接,通过典型推介和联系机制的建立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工商联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是围绕“两个健康”,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开展民营企业风险管理。在发展机遇与经营风险并存的新形势下,帮助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发展势头、实现基业长青是工商联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帮助企业提高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工商联更是义不容辞。
根据企业需求,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拓宽视野,把法律宣传与培训做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维权案例的警示作用,以案释法、以案警人,全面提升企业认识,规范企业行为。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法律部将联系国家法制宣传机关,加强对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将把“提炼案例”做为提高工作成效的载体和抓手,以此切入、在此着力,分析维权案例,总结风险特征,发出预防警示,帮助更多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规避危机,化危为机,促其进一步健康成长、发展壮大。
    法是最高的理性,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法治的进步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工商联法律工作者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舞台。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寥寥数语,既是新年的一点祝愿,更是鞭策与自励。(作者系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