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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条件 激发民企内生潜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15 144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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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4月至10月,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联合在四川省巴中地区、陕西省咸阳及汉中地区、甘肃省定西与临夏地区以及河北省保定地区的有关贫困县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发现,民企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人才奇缺等问题更为突出,报告提出――创造条件 激发民企内生潜力

    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与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日前公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民企在“三农”领域的作用变得更加突出。报告认为,民企已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的中坚力量,应当在政策设计的层面上,依据新的历史条件,设定更合理的政策空间和条件,更好地激发民企内生性发展潜力,为改变“区域贫困”的状况,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做出贡献。
  民企在“三农”领域的作用更加突出
  调研显示,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不仅扩张快,而且民营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发展民营企业加快了县域经济转型。
  目前,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从业领域,已由早期的建筑、农产品加工、皮革、毛纺、茶叶、建材等主要行业,逐步延伸到房地产、生物医药、纳米技术、现代农业、新型材料等领域。通过大力推进集约经营和规模生产,涌现了一批具有民族品牌优势的上规模民营企业。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不少民营企业已由最初从事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业,逐步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建筑建材、水电资源、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等领域拓展;由较为单一的第三产业,向第一、第二产业转变。
  以甘肃省为例,甘肃是我国农村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之一,历史上曾有“陇中苦瘠甲天下”之称。2009年底,广河县全县以毛纺、皮革、水电资源、建材为主的民营企业达1318家,从业人员近2万人。民营经济完成产值16.85亿元,同比增长14.16%;完成工业总产值13.06亿元,同比增长14.01%;完成增加值4.23亿元,同比增长15.12%。上缴税金1949万元,同比增长39%。截至2010年6月底,该县民营成分占到县域经济总量的70%以上,贡献税金占税收收入的“半壁江山”,纳税5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增加到11家。
  民营经济社会功能也在民营经济扩张中显现,发展民营企业助推了农村城镇化。民营企业的发展,培育出了许多当地知名企业家和脱贫致富的典型代表,使他们成为先富带后富的领路人。这个民营企业家群体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主动参与到改善民生的行动中,投资于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开展“六帮”活动(对口帮村、产业帮户、劳务帮农、融资帮企、捐资帮教、联合帮卫),持续改善了乡村教育、卫生及相关基础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甘肃临洮县民营企业家累计投入2600多万元用于改善乡村教育教学条件,投入1.05亿元用于发展道路、水利、公园等公益事业,投入400多万元用于扶贫济困和光彩事业。广河县在去年中南部人饮工程捐款中,有100多家企业慷慨解囊共计捐款730多万元,接近全县捐款总数的一半。
  在陕西礼泉县,昭陵实业集团给调研组留下了深刻印象。礼泉县昭陵实业集团实施“以企带村”,董事长兼白村党支部书记李朝鲜个人先后出资380万元,铺修了总长4.5公里的柏油街道,建起了两座水塔,埋设了万米自来水输水管道;衬砌全村5公里的灌溉渠道,实施高低压电网改造;建起23间三层的教学大楼和占地15亩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沿街统一安排路灯,进行道旁绿化,开通衬砌排水渠道,大大改善了白村的基础设施条件。
  困境:融资难、人才奇缺、调结构难
  调查民营企业在县域经济中的困难时,调研组发现,融资难、人才奇缺等民营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突出。
  资金不足仍是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瓶颈”。近年来,商业银行逐渐撤出县一级阵地,保留下来的相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门槛过高、手续繁杂,导致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流动资金不足,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缺少资金,无力扩大生产规模和开发新产品。而与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相比,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巨大落差导致人才流失、人才短缺,直接形成了对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的技术约束。
  更为头痛的是,调整产业结构面临困境。
  一是发展不协调。在产业结构上,一、二、三产业间规模比例不尽合理;在产品结构上,初级产品较多,高附加值产品较少;在区域结构上,东、中、西部企业发展差异很大。二是受生产要素制约。融资、土地、技术、人才以及原材料等制约因素,对企业发展影响很大。三是产业政策压力大。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前提下,淘汰低端产业和落后产能,无论采取市场手段还是行政手段,很大一部分企业都将首当其冲。四是市场环境紧迫。很多企业没有独立运作的销售渠道,产品开发能力很弱。
  政策建议
  报告指出,研究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抉择,分析民营企业在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中的路径取向问题刻不容缓。
  报告认为,应高度重视产业关联;应继续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深化改革;应放宽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的准入制度;应稳步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赋予“多予不取、多予少取”更完整的政策内涵;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成果转换等等。
  报告对人才引进和培养提出了建议。一是通过试点探索利用现有公务员考核机制,补充和稳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同时,继续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完善民营企业绩效工资制度等。二是可考虑建立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人才基金。基金可由国家、当地政府、当地民营企业各自出资,具体比例协商解决。应尝试通过这一机制解决中西部人才薪酬低的问题。三是尝试推广民营企业“技术特派员”制度。通过地方政府和工商联牵头,为民营企业寻找“科技特派员”。四是探索建立区域或全国非公经济人士专门培训机构。
  针对转方式难的问题,调研组认为,就欠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而言,如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怎样继续惠及民生乃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都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人制宜。民营企业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路径既应结合本地实际,务实探索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真实内涵;也应针对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努力拓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外延。
  报告还特别提到,一方面,由于企业改制而使乡镇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发生了深刻变化,仅用《乡镇企业法》表明企业的内涵,已经不符合市场经济深度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乡企法中所规定的、主要由国家作为主体的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有些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有些则难以继续贯彻,有些则可能没有必要再坚持。
  《乡镇企业法》最本质的内核依然应当充分肯定:一是以惠农为主,二是立足于农村,三是为壮大县域经济服务。从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原则上讲,这些规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鼓励和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乡镇企业的政策规定,同样具有积极的内涵。
  至于在实际工作中(例如统计报表),如何使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概念逻辑更加科学合理,政策规定更加协调有序,应当继续得到实践的理性支持。
  就欠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而言,如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怎样继续惠及民生乃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都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人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