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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着力加强工商联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1 142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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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宛发2010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并立足于解决问题办实事,在多个方面又有新的突破,可操作性更强。
    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召开重要会议、组织有关经济活动时,除特殊会议和活动外,可根据需要安排通知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商会协会负责人参加,以便他们了解情况、知情出力。要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与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的沟通联系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印的政策信息、招商引资信息、对外经贸合作信息等在发给机关单位的同时,应一并发给各有关商会协会及重点非公有制企业。
    在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意见》要求对贡献突出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市、县两级政府每年要为他们安排一次免费体检,以体现党委、政府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视和对民营企业家的关心,进一步激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挥聪明才智,为南阳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在发挥工商联服务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要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调研工作,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积极建言献策;及时了解并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要求、建议和呼声;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协调、联络、信息、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在发挥工商联在对外经贸活动和民间交往中的积极作用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自身联系面较广的优势和民间商会在市场经济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要创新招商工作方式,将招商引资与实施“光彩回归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以商招商、以会招商,努力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工商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年应至少听取一次工商联工作汇报,遇有重大问题工商联可及时请示汇报。政府也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联系工商联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商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条件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工商联章程规定的一年一次执委会、两次常委会会议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招商引资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际以及财政增长情况,逐年相应给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