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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27 94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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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力争形成产值超百亿文化巨头

  文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和项目对文化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取得重要进展,力争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经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值超百亿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文化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大幅增长,文化贸易逆差明显缩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增长点。

  任务:加快建设重大文化项目

  发展重点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出版物发行业要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形成若干大型发行集团,提高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政策:支持有条件文化企业上市

  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产业不同类别,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