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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孟复:中央首次明确放宽民营经济准入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29 118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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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企业界不断发出的生存环境恶劣的呼声,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今日出席2009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会时称,中央已经首次明确提出民营经济的概念,并明确要求放宽市场准入条件,2010年将致力于拓展民间投资渠道,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尽管2009年我国民营经济遇到巨大困难和挑战,但依然化挑战为机遇,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1至11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私营企业投资达到了32668.6亿元;1至11月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8.8%,高于全国8.5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全年纳税总额达到了8586亿元,同比增长了9.8%。”黄孟复说。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2010年经济形势将非常复杂,国际金融体系受损对实体经济的制约依然严重。就中国而言,出口压力短期内难以缓解,部分行业产能出现过剩,产业结构调整压力日益增大,居民收入一时难有大幅度增长,进一步扩大内需存在着较大制约。“正是出于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改革、增出口、惠民生等方面的考虑,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民营经济的概念,这也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2008年统计数据显示,私人控股在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链中占13.6%,金融业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在交通运输仓促和流通业中占7.5%,水力、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只占了6.6%。“民间投资在这些产业的比重之所以不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业准入的限制,只要放宽市场准入,民间资本将在这些领域发挥出与制造业、传统服务业一样的作用,潜力是十分巨大的。”

  黄孟复指出,要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在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投资是不能缺位的,但对于民间资本愿意进入、可以采取适当方式的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要尽量让位。

  “此外,还可以利用特许经济、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带动民间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和建设,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标制度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通过依法转让产权和经营权,引导民间资本进来,以回收资金滚动投身社会工艺等各个基础项目。”黄孟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