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审计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国家预防腐败局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严格社会团体入会与收费管理,纠正强制入会行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称,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促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