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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九大政策措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3 146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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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融资难和税费负担偏重等问题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会议研究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三)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四)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五)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强化小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六)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会议研究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三)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