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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5月1日实施――注册更方便 保护更有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8 114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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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新商标法更加注重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在与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从方便申请人、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调整完善了商标注册管理制度。

调整注册审查制度

   为方便申请人、更好地服务商标申请人,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审查制度作出多方面调整。例如,扩大商标注册客体,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明确商标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等。

   其中,为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及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需求,新商标法将商标初步审查时限规定为9个月,同时规定了异议案件和各类复审案件等审理时限。

   “5年前注册一个商标,从提出申请到完成注册大概需要30多个月的时间。为解决这一问题,工商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去年商标审查时间已经保证在10个月以内。”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说,“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在法律上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时限做出规定,我们开了世界商标立法的先例。”

    新商标法还完善了商标注册异议制度。过去异议程序采用行政二审、司法二审的四审终审制,造成商标确权程序繁琐,商标确权周期过长。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恶意异议”以阻碍竞争对手及时获得注册,使商标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对此,新商标法规定,对于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将商标异议主体由任何人改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于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禁止使用、缺乏显著性等绝对理由的,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同时,对于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商标可以直接获得注册,异议人不同意的,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些规定解决了提出异议申请的主体和理由过于宽泛、商标注册周期过长的问题,既有效缩短了商标注册周期,又有利于减少‘恶意异议’的发生。”刘俊臣说。

强调诚实信用原则

   近年来,我国商标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例如,恶意抢注他人商标、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异化、商标代理市场混乱等。对这些问题,新商标法从强化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角度进一步予以规制。

   “驰名商标不是评比、不是排序,也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项法律制度,一项国际惯例,是我们加入国际公约要承担的义务。”刘俊臣说。

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新商标法将引导驰名商标回归其立法本意。

   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以及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主张驰名商标权利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这将有利于引导企业在尊重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品牌培育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说。

   为规制商标注册和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商标法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禁止商标抢注行为和“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界定了商标使用的概念,允许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加强了对商标使用的引导和保护,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有2万多家商标代理机构。过去,很多商标注册都通过代理,中间存在很多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况,比如恶意抢注、傍名牌等。”刘俊臣说,新商标法增加了代理人的法定责任,加强了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行政管理,“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和规范,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商标局可以停止受理。同时,把商标代理机构纳入信用平台进行监管,并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违法行为或者‘打擦边球’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加大侵权惩处力度

   企业在商标维权过程中常常遇到举证难、成本高等困难,新商标法加大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减轻了商标权利人的举证责任,从而可以更有力地从根本上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首先,增加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种类,明确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同时,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新商标法根据非法经营额的不同,提高了商标侵权行为罚款的数额。另外,增加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并根据涉案金额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的标准。”许瑞表说。

   尤其令人关注的是,新商标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同时,新商标法还将在上述3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加大了违法成本。”刘俊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