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惠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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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12 1774次阅读
“石主席,感谢你们对我的法律援助。要不然,我在河北人地生疏,有理也无法诉说呀!更不会得到24万元的货款,……”。2009年10月20日,南召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石哲到会员企业丰源石材有限公司调研时,其经理田广军感激地说道。
2006年9月,南召县工商联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联系实际,立足本职工作,从解决会员急需解决的问题着手,与县乡镇企业局联合成立了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明确了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的任务,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根据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需要,适时开展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个体工商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的法律素质。二是进行法律咨询,对个体工商经营户和私营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咨询解答。三是提供法律服务,为个体工商经营户和私营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提供纠纷调解、民事和行政代理以及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符合法律援助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等。四是开展法制调研,及时收集、总结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完善法律建议。
自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成立后,会员及企业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能及时联系法律服务中心,寻找法律顾问,让其为自己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9年初,南召县丰源石材有限公司运送一批石材板材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客户收到货后,答应货款马上打来,但迟迟不见音讯,后又多次催要未果。其经理田广军非常着急,及时与中心联系,寻求法律援助。该中心立即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军协助受害者,随同前往河北石家庄市办理一切相关手续,通过法律程序,为受害者索回了应得的货款24万元,使该会员在人地生疏、不懂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得到了自己的货款。
据统计,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开展法制讲座8次,开展法制调研6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6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和接到咨询电话近1.5万余次,为会员维权38起,索回赔偿费220余万元,深受会员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