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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召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学习十八大精神及中央新36条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16 96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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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新野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组织召开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及《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文件)座谈会。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王洪朝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县工商联主席魏仁礼主持会议。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建亭及县委统战部、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魏仁礼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有关文件精神,接着又向与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传达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中央新36条。与会同志踊跃发言,畅谈学习感悟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八大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而中央新36条更为非公经济人士提供了广阔的创业空间。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学习领会的同时,更加自觉地做到“三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抓机遇求发展。新时期、新阶段新野县非公经济企业一定进一步转化观念,加大发展力度,深化改革开放,转化经营方式,为新野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王洪潮在认真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发言后,强调指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认真领会大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学习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翻番的新目标,学习领会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开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局面;关于中央新36条,王洪潮希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握机遇,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要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节能环保产业,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规范经营,自觉承担社会责任。